教职工服务中心住宿申请

作者: 时间:2018-12-28 点击数:

 

一、流程说明:

该流程用于学院教职工因公到武汉出差,需要在武汉留宿的人员,发起该流程。

出差人发起流程申请后,详细填写申请表单注明的出差相关信息,提交给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,最后交由校办肖凌主任根据出差人需要安排住宿。(原则上到武汉出差需要住宿的人员,必须住教职工服务中心。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住宿在服务中心,需要注明不住理由)

 

二、流程发起

1、出差人登录系统后,在首页--》“我的模板”中选择“教职工服务中心住宿申请”

2、根据出差需要,详细填写申请表单注明的出差相关信息

备注:1、图中有阴影的选项是必填项;2、其他出差人员可包含校外人员(校外人员必须是与出差相关人员)3、“申请不住中心原因”不是必填项。如需要在中心住宿,该选项不用填写。

 

3、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,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。

 

① 点击该提醒,进入流程审核

② 根据需要选择“同意”或“不同意”,点击提交

③ “同意”直接进入流程下一节点。

④ “不同意”会弹出如下图提示信息,选择“回退”或“终止”。“回退”是将该流程退回上一节点操作人;“终止”是强制将该流程结束作废。

流程被退回后,出差人会受到一条提示信息。选择“协同工作”--》“待发事项”找到这条被回退的流程信息。

勾选中该流程,点击编辑,可以查看被回退理由,根据要求对流程内容进行修改调整后再次提交。

 

4、校办肖凌主任填写执行结果。

5、出差人回收到流程结束通知,随时可以查看。选择“协同工作”--》“已发事项”找到这条流程信息。

 

6、出差人在离开教职工服务中心之前,需要找校办肖凌主任办理结算手续。

打印“结算单”之后,由出差签字,教职工服务中心盖章,以此作为出差人回来报销的凭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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